大溪-百合花開
2017年5月23日 星期二
2017年5月22日 星期一
2017年4月20日 星期四
大溪的吃噴小野貓
虎視眈眈中
故意裝作不知道的樣子也很好笑
準備要跑出來啦~
左顧右盼
東張西望
立刻行動
吃噴啦
大溪的小別墅自從有了這幾隻吃噴小野貓後,真的都不太需要捕捉老鼠了,感覺真的很棒,野貓巡邏隊暨可愛又實用,真的是太棒啦~繼續加油喔!!!
民事訴訟法
一、總則
法院
當事人
訴訟標的價額與訴訟費用
訴訟程序
二、第一審
通常程序
調解程序
簡易程序
小額程序
三、上訴審
四、抗告
五、再審
六、督促程序
七、保全程序
八、公示催告
訴之三要素:
1.雙方當事人及法定代理人姓名、住址。
2.訴訟標的及其原因事實。
3.應受判決事項之聲明。(訴之聲明)
刑事訴訟法
一、總則
法例
管轄:$4事務、$5土地、$7牽連
迴避:$17法官前審之迴避
訴訟代理:$27被告得隨時選任辯護人
文書
送達
期日期間
強制處分:
對人:傳喚、拘提、逮捕($88現行犯、準現行犯1.被追呼為犯人2.持有兇器、身上有犯罪痕跡、$95訊問-沉默權)、羈押
對物:搜索、扣押
保全證據:$156無罪推定、$159傳聞證據排除法則
判決
二、第一審
公訴:
偵查:$239告訴不可分、$245偵查不公開、$252不起訴、$253-1緩起訴
起訴:$267起訴不可分、$268不告不理
審判:$299有罪判決、$300變更法條、$301無罪判決、$302免訴、$303不受理、$304管轄錯誤
自訴:
三、上訴審:$345獨立上訴、$348上訴不可分、$349不變期間
四、抗告
五、再審
六、非常上訴
七、簡易程序
八、執行
九、附民
民法分則
一、債
(一)通則
1.債之發生:契約、代理、無因管理、不當得利、侵權行為
2.債之標的
3.債之效力:給付($226債務不履行)、遲延、保全、契約
4.多數人
5.債之移轉
6.債之消滅:清償、提存、抵銷、免除、混同
(二)各種之債
1.買賣
2.互易
3.交互計算
4.贈與
5.租賃
6.借貸
7.雇傭
8.承攬
8-1旅遊
9.出版
10.委任
11.經理人及代辦商
12.居間
13.行紀
14.寄託
15.倉庫
16.運送
17.承攬運送
18.合夥
19.隱名合夥
19-1合會
20.無記名證券
21.指示證券
22.終身定期金
23.和解
24.保證
二、物
(一)通則
(二)所有權(完全物權、動產、不動產)、區分所有權$799、分別共有、公同共有(合夥財產、夫妻財產共有、繼承財產、祭祀公業)
(三)地上權(定限物權、用益物權)、區分地上權
(四)農育權(定限物權、用益物權)
(五)不動產役權(定限物權、用益物權、唯一可與其他用益物權並存)
(六)典權(定限物權、用益物權)
(七)留置權(定限物權、擔保物權)
(八)抵押權(定限物權、擔保物權)
(九)質權(定限物權、擔保物權)
(十)占有
三、親屬
(一)通則
(二)婚姻
(三)父母子女
(四)監護
(五)扶養
(六)家
(七)親屬會議
四、繼承
(一)繼承人
(二)繼承程序
(三)遺屬
民法總則
一、申論架構
1.大前提、小前提、函射
2.解釋方法(放在大前提中):文義解釋、體系解釋、合目的性解釋、比較法解釋、歷史解釋、憲法解釋
3.請求權基礎:
契約
物上請求權$767(1.一方有所有權2.他方無權占有)
不當得利$179(1.一方受有損害2.他方受有利益3.兩者有因果關係4.無法律上原因)
侵權行為$184(1.因故意過失造成他人損害2.故意背於善良風俗加損害於他人3.違反保護他人法律而加損害於他人)
4.權力類型:支配權(所有權)、請求權(契、物、不、侵)、形成權(選擇、抵銷、撤銷、解除、撤回、廢止)、抗辯權(永久-時效抗辯、一般-同時履行抗辯權、先訴抗辯權)
5.責任程度:故意、過失(重大過失-與一般人比、具體輕過失-與自己比、抽象輕過失-與專家比)、無過失責任(事變責任、不可抗力責任)
6.人的權利:權利能力(始於出生終於死亡)、行為能力(年齡、監護宣告、輔助宣告)、責任能力(識別能力)
7.法人的權利:權利能力(始於登記終於清算終結、不得合夥及保證、不具自然人專屬權益包括名譽權)、行為能力(法人代表權限制$27(3)、法人代表權剝奪$31)、責任能力(與代表人負連帶賠償責任$28)
8.物
權利變動
9.法律行為:事實行為(單純、法律)、表示行為(意思表示-法律行為的基礎;觀念通知、意思通知、情感表示-準法律行為)
10.法律行為有效:標的確定、可能、適法、妥當,要示行為要示、要物行為要物,當事人要有行為能力,意識表示無瑕疵
11.行為能力:
無行為能力:意思表示無效($75)、代收受($76)
限制行為能力:法代代為意思表示與例外($77)、單獨行為無效($78)、契約行為效力未定($79)、相對人催告($80)、補正($81)、撤回($82)、詐術($83)、允許($84)、營業($85)
12.意思表示:行為意思、表示意識、效果意思(健全、無瑕疵)
對話意思表示-可了解($94)、非對話意思表示-達到(撤回需要同時或先時到達才有效、通知後失去或限制行為能力仍有效、$159通常可達到但相對人怠為通知未到例外有效)($95)、向無或限制行為能力人表示($96)、公示通知($97)、 解釋($98)
虛偽:$86單獨虛偽意思表示(原則有效、相對人明知時無效)$87通謀虛偽意思表示(原則無效但不得對抗善意第3人)
不一致:$88$89$90$91要件(當事人無過失、交易上認為重要、行為後一年內)、種類(意思內容錯誤、表示行為錯誤、動機錯誤、傳達錯誤)、效力($91賠償信賴利益而非履約利益)($345→$354→$359+$360、撤銷契約、減少價金、損害賠償)
不自由:詐欺(相對人詐欺、第3人詐欺)、脅迫
二、民法總則
1.法例
$1習慣、$2習慣不得悖於公序良俗、$3簽名原則、$4文字數字文字為準、$5文字數字最低額為準
2.人
(1)自然人
權力能力:$6人之權力能力始出終死、$7胎兒權力之保護、$8死亡宣告定義、$9死宣效力、$10家事事件法準用(163)、$11同死推定
行為能力:$12成年
責任能力:$13監護輔助、$14監護宣告、$15監護宣告效力、$15-1輔助宣告、$15-2輔助宣告效力
(2)法人
通則:始於登記$30、法人代表權限制$27(3)、與代表人負連帶賠償責任$28、法人代表權剝奪$31、終於清算終結$40 社團:
財團:
3.物
4.法律行為
(1)通則
適法:$71、$73,妥當:$72、$74
(2)行為能力
無行為能力人:$75、$76
限制行為能力人:$77、$78、$79、$80、$81、$82、$83、$84、$85
(3)意思表示(法律行為的基礎)
虛偽:$86、$87
錯誤:$88、$89、$90、$91、$92、$93
傳達:$94、$95、$96、$97、$98
(4)條件及期限
(5)代理
(6)無效及撤銷
5.期日及期間
6.消滅時效
7.權力行使
訂閱:
文章 (Atom)
葛蘭碧的移動平均八大法則有以下四個核心精神
您好,這是Bing。今天我要跟您介紹一種技術分析方法,叫做葛蘭碧的移動平均八大法則。這是一種利用價格與移動平均線的關係,作為買進與賣出訊號的投資策略。它是由美國知名量價分析專家葛蘭碧(Joseph Granville)所創,並在1960年的著作《每日股票市場獲最大利益之戰略》...
-
先到這個網站 地籍異動即時通服務申請 https://clir.land.moi.gov.tw/CAP/ 第一步 點選左方 【 地籍產權異動即時通知申請作業 】 第二步 點選 【 同意 】 鍵 第三步 進行 【 環境檢測 】 後輸入 【 身分證編號 】 及 【 密碼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