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成立要件.
一.當事人.
權利主體,可分為自然人($6)與法人($25~$65).
二.標的.
權利客體
動產($67)
不動產以外之物
不動產($66)
1.非土地成分
2.繼續附著於土地上
3.不易移動
4.具有經濟價值
主物與從物($68)
1.非主物之成分
2.長助主物之效用
3.同屬一人所有
4.交易上無特別習慣者
三.意思表示.
表意人,內心-效果意思,表示意思;行為-表示行為(明示-明白表示,默示-身體動作).
種類,有相對人-契約(對話,非對話),無相對人-遺囑,捐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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