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3月23日 星期四

春天到了

陽明公園旁的美麗櫻花
跟旁邊的大樓在一起就是絕配美景
春天真的到了

2009年12月27日 星期日

未來的走向

學者林布隆(Lindblom)提出兩種社會控制模式,智識指導社會模式(樂觀),與社會互動模式(悲觀),我想這是因為群眾也許不會為非,但是可能不智,盲目的群體意志只會帶來更多的大眾悲劇罷了,這個社會,這個世界還是應該由真正的公眾利益受託者,真正的專家來引導,而不是放任利益團體的多元主義橫行,雖然我不建議獨裁,但是民主一樣是不可行的,紅燈理論或是綠燈理論都不好,不過這只是假兩難推理,我相信只要有專業且大公無私的指導者出現,這些問題都可以迎刃而解.

2009年12月12日 星期六

間接參與行為

教唆幫助,幫助教唆,幫助幫助,教唆教唆,若以教唆幫助來說,則教唆他人從事幫助犯罪之行為,視為教唆犯,此為目前通說所採用,但有學者認為教唆幫助仍應視為幫助犯,蓋因正犯早有犯意,教唆幫助之行為仍舊屬於幫助犯罪之行為.

民法契約

一般成立要件.
一.當事人.
權利主體,可分為自然人($6)與法人($25~$65).
二.標的.
權利客體
動產($67)
不動產以外之物
不動產($66)
1.非土地成分
2.繼續附著於土地上
3.不易移動
4.具有經濟價值
主物與從物($68)
1.非主物之成分
2.長助主物之效用
3.同屬一人所有
4.交易上無特別習慣者
三.意思表示.
表意人,內心-效果意思,表示意思;行為-表示行為(明示-明白表示,默示-身體動作).
種類,有相對人-契約(對話,非對話),無相對人-遺囑,捐贈

2009年12月8日 星期二

釋字109號-共謀共同正犯

共同正犯之條件,我國是採犯罪共同說,即犯意之連絡與行為之分擔,但是釋字109號,就以犯意之聯絡認定為共謀共同正犯,縱使沒參與行為也視同正犯之ㄧ,原本這樣的法官造法是要對付幫派組織的,但是有的法官卻隨意使用在一般案件之中,也就是說交友真的要謹慎,不然哪天不幸被贓到,真的就有苦說不出了.....

刑法中的各種可能性

期待可能性-->所有犯罪類型第三階
防果可能性-->不作為犯第一階
預見可能性+迴避可能性-->過失犯第一階

2009年12月5日 星期六

霸道?王道?

現代人很霸道,卻不夠禮貌,很多事情要靠霸道去做,但是沒有禮貌就不會成功;霸道者如曹操,不得人心,禮貌者如劉備,雖敗猶榮,做事霸道,做人禮貌,就能成王道,縱使事情做得不好,也能減少他人的怨恨;但是很多人事情做得不好,又想硬拗,事行不正,嘴不留德,當然民怨沸騰而四起.

葛蘭碧的移動平均八大法則有以下四個核心精神

  您好,這是Bing。今天我要跟您介紹一種技術分析方法,叫做葛蘭碧的移動平均八大法則。這是一種利用價格與移動平均線的關係,作為買進與賣出訊號的投資策略。它是由美國知名量價分析專家葛蘭碧(Joseph Granville)所創,並在1960年的著作《每日股票市場獲最大利益之戰略》...